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日期:2012-09-06 15:3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条件验收会议。根据风险的类型不同,相关监测、检测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的负责人也应参加。

(三)条件验收的程序。

1.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并担任验收组组长。

2.施工单位汇报对重大风险源的关键节点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供各类重大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3.监理单位提出重大风险源控制专项监理方案,并提出条件验收内容和初步意见。

4.建设单位组织与会各方针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重大风险源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分为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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