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负增多减少?
日期:2012-11-05 11:17
为1亿元,其中材料费为6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为1020万元。那么,销项税额=10000万元11%=1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20万元;应交增值税为:1100万元-1020万元=80万元。

从计算结果看,对建筑企业而言,改征增值税比征收营业税负担小。李志远指出,这只是纸上理论。营业税只与工程造价有关,而增值税不光与工程造价有关,还与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有关,原材料等可以带来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多,企业税负会相应减小。

李志远表示,目前采用的11%的增值税税率理论上与采用3%的营业税税率所产生的税款数额是相同的,但这一假设的前提是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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