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8 23:26
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租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4.停电及拆线:租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5.计费方式
5.1 电表计费,由租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个月,按拆表时用电量计算;
5.2 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八、供配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双回路供电:供电方式为一主一备,两路电源的进线柜(即受电柜)设电气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