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8 23:26
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 分钟到岗与上一班人员进行认真的现场交接,交接内容事项:
4.1.每天填写运行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
4.2.询问设备运行中有无故障,出现故障的处理经过及目前需注意的问题。
4.3.公用工具、钥匙须当面点清,接班后发现工具损坏、丢失钥匙不齐等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4.及时转达供电局停电通知或上级指令,不得延误耽搁。
4.5.故障排除过程中,交班人员不得下岗,接班人员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4.6.配电室卫生每天清洁一次,相关设施保持干净、整齐。
三、配电室巡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