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8 23:26
管汇报。
五、转、停电通知租户工作规程
1. 计划转、停电
1.1 供电局转、停电,物业维修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店长);
1.2 因公司施工需要停电,物业维修部须至少提前24 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店长);
1.3 总经理(店长)审批后,管理处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租户;
1.4 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 小时送到租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总经理批准启用公司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租户。
2.事故转、停电
2.1 公司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业维修部须立即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