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8 23:26
至少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租户;
3. 物业维修部主管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 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物业维修部主管签名;
5. 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等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 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七、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用电申请:租户应事先向物业维修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原因、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2.分公司、门店审批
3.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