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23 07:30
3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5847万元。同时,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004]165号)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情况和问题:一是需要明确界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范围和使用范围,明晰居民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物业服务收费中包含的物管清洁费混淆的问题;二是需要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征收类别进行科学划分,尽量做到公平征收;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垃圾处置费解缴机制。鉴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004]165号)进行修订,以便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