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解读
日期:2011-08-23 07:30
清洁费是3元/户月,实行垃圾袋装服务的居民清洁费是5元/户月。

(四)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答:为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进一步完善了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垃圾处置费征收机制,结合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征收方式。

1、从2008年8月1日起,主城各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载体,由原来委托重庆自来水公司统一调整为委托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供气部门代征。

2、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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