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21 16:51
,屋顶平台应属于顶楼住房所有权的范围,因为顶楼部分的附属物由最高一层的区分所有人所有。笔者认为,屋顶平台一般属于相关业主共有,但也有另外的情形。法释[2009]7号第2条规定,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按照该规定,露台成为专有的条件有二:一是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何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只有特定房屋能到达该露台,其他房屋无路可达;二是该露台的归属已写入了特定房屋买卖合同。这类露台,往往就是屋顶或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