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如何界定
日期:2011-09-21 16:51
认定共有的标准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认定业主共有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条标准。

1.法定共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等法律规范规定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这种法律规范包括《物权法》有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的 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这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如 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1992年颁布的《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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