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21 16:51
定的程序如何,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让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往往会利用多数购房人的信息不对称,借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等形式,将一些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房屋写在自己名下,在卖房之初就让业主签字。甚至不通过约定,将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直接登记在开发建设单位自己的名下,侵害消费者权益。共有本来就是纷争之源,不可没有裁判员,况且房地产价值巨大,对此,有关部门应主动承担认定共有的社会职责。大体可以这样安排,根据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由规划、房管部门分别负责管理。房屋用途由规划部门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