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24 08:53
市建设创新奖包括建设成果创新奖、科技建筑创新奖两类。
第四条 重庆市建设创新奖是授予个人或单位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 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重庆市建设创新奖评选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接受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聘请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重庆市建设创新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重庆市建设创新奖的评审工作。
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