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24 08:53
结论被采纳,并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成效显著的。
第七条 重庆市科技建筑创新奖评选范围:
在房地产项目中,集成先进、适用、经济应用技术,保障项目具有创新性及普遍示范意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市内领先水平的。
第八条 重庆市建设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授予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项。建设成果创新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技建筑创新奖不分等级,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第九条重庆市建设创新奖的候选项目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自行申报。
第十条 申报单位及个人在申报重庆市建设创新奖时应当填写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