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创新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日期:2011-11-24 08:55
内先进水平;研究成果具有明显实用价值,对推动国家和地方管理现代化具有明显作用;已被国家或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纳,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九条科技建筑创新奖根据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项目通过国家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获得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星级(A级)住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等称号,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获奖项目应当是在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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