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创新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日期:2011-11-24 08:55
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对引导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房地产业技术进步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具有积极示范作用的房地产项目。

三、评选机构

第二十条 重庆市建设创新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由建设领域知名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奖励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由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设创新奖项目的评审;

(二)为完善奖
17/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5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