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24 08:55
家或重庆市科技奖励,不能申报重庆市建设创新奖评选。
第二十九条 经评选未授奖的项目,如果该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五、评选及奖励
第三十条 符合评选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评选范围的,申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可以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