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创新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日期:2011-11-24 08:55
当手段骗取重庆市建设创新奖的,由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奖金、奖牌,取消其三年内申报重庆市建设创新奖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七、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9/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