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日期:2012-02-01 09:43
府的区域,向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二)农村村民新申请或改变、扩大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需要申请办理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②用地审批手续。

1、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同上,办理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2、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程序为:①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②镇(乡)人民政府初审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④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办理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三、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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