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日期:2012-02-01 09:43
划申请材料

农村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建设的,申请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户籍人口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原件1份);

(四)原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件(限使用原有宅基地的;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限改建、扩建的;复印件1份,核原件);

(六)建筑设计方案图或通用图集(拟建层数为三层但未使用通用图集的,应提供设计单位资质;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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