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01 09:43
农村村民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农村宅基地申报表(原件2份);(注: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在此表上签注意见)
(四)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五)原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限改、扩建);
(六)因地质灾害迁建的,需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鉴定材料(原件1份);
(七)确需占用耕地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