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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