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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