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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