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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