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 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 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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