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第五十四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 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 第五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 员会备案。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