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日期:2011-07-03 17:47
。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 ,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年三月十五日
44/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