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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