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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