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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