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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