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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