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第十二条 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十三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 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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