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高。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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