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