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日期:2011-07-03 17:47
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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