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仲裁暂行规则。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本法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仲裁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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