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五条 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由汇票债务 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第四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