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第七十二条 被追索人依照前二条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三条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已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第七十四条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第七十五条 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本票必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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