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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日期:
2011-07-03 17:47
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收缴伪造、变造的货币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二十三、本决定所称的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 二十四、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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