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47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六、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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