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日期:2011-07-03 17:47
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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