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第二章税务管理 第一节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