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请权,自委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第二节受托人   第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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