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第十条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