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品。合作企业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可以在国内市场购买,也可以在国际市场购买。   第二十条合作企业应当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合作企业不能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合作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税款并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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