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不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线的测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邻国家缔结的边界条约或者协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十七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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