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予以赔偿。 第七章 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八条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第五十九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