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日期:2011-07-03 17:47
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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