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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